县检察院开展“讲道德、有品行”学习活动
为深入推行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,湘潭县检察院有序开展“两学一做”第三专题“讲道德、有品行”活动,设立道德讲堂,宣传传统美德。日前,该院各支部分批组织党员干警“讲道德,有品行”专题学习会,该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胡湘晖参加第一支部学习讨论会。
会上,围绕“什么是道德?怎样讲道德?如何做到品行如一?”主题内容,各党员干警积极踊跃发言,表明观点看法,并结合工作实际,提出策划宣传小手册、道德微讲堂、专家授课、参观革命圣地等建议,以加强全院干警党性学习,提升道德修养。
会议指出,道德严于法律,高于法律,不讲道德的人不能成为一名共产党员。讲道德要求:在家讲孝道,关心子女,亲近兄弟;在外真心待人,心怀善心,谨慎交友,持有原则;在单位,青年干警要尊敬老干警,老干警需要关心青年干警,各干警要将道德体现在实践行动上,工作认真负责,切实为民服务。(稿源; 湘潭县网 通讯员 杨玉平 记者 彭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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